夜读九江 |(论语)戈麦:一只杜鹃走在清晨

2024-12-05 19:27:28   长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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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麦:一只杜鹃走在清晨

■ 邱益莲

戈麦离开世界的时候,有人把他和海子联系在一起,说是“海子、戈麦现象”。其实戈麦和海子在北大并没有交集,连擦肩而过都算不上,1983年7月海子就从北大毕业离校到中国政法大学工作了。而出生于1967年的戈麦,1985年考入北大,1989年毕业后到外文局《中国文学》出版社工作。虽然他们看似没有交集,却有着太多相似的性格和命运,他们都是中国诗坛一闪而逝的璀璨夜明星。

说起来也很奇怪,戈麦和海子的相似令人震惊。出生环境差不多:海子出生在安徽怀宁农村,戈麦出生在东北的北大荒农场。他们都考入北大,海子学法律,戈麦学古文献。有着共同的爱好——诗歌,海子是北大第二代校园诗人,戈麦是北大第三代校园诗人,同为诗坛少年。他们自杀的时间一前一后相隔不过二年,海子是1989年卧轨自杀,戈麦是1991年10月在北京万泉河沉河,这也就难怪文坛把他们的弃世归为“海子、戈麦现象”。就像某种玄机连着,海子和戈麦各自的挚友竟然都有一个含“西”字,海子死后他的手稿由挚友诗人西川帮他收集并整理出版,手稿在西川的努力下珍藏在国家图书馆;戈麦临死前将自己的手稿丢进化粪池,是好友诗人西渡帮他从化粪池中一页一页捞出来,洗干净,晾干,然后将它的诗结集出版的。

当海子逝世的消息传来,戈麦着实受到很大的打击,很长一段时间不再创作,大凡情到深处,往往不知道如何表达无边的思绪,戈麦大概如此。憋到1990年12月,压抑了很久的戈麦终于写了《海子》一诗来怀念海子:“对于一个半神和早逝的天才/我不能有更多的怀念/死了,就是死了/正如未生的一切/从未有人谈论过起始与终止/我心如死灰/没有一丝波澜/和死亡类似/诗也是一种死亡/它适合于盲人与哑巴/因而适合于凶手、烈士/适合于面对屠弑狂舞/面对灵柩高歌的疯人/而我也是一个疯人/在时光的推动下/写下行行黑雪的文字/与你不同/我是在误解着你呀/像众多的诗人/一切都缘于谬误/而谬误是成就/是一场影响深远的幻景。”

戈麦原名褚福军,他比海子晚6年考入北大,今天的人看,考入北大是多么荣幸的事,可戈麦因为专业不喜欢,特别不想去读,他想学经世致用的理工科或者经济学,在家人、老师的反复劝导下才来到北大。北大的开放精神和文学氛围,戈麦很快就适应了北大的生活。戈麦是个全才型的人物,他能在球场飞奔,也能在围棋上赢得“褚八段”的外号,而且还在乐器上大显身手。20世纪80年代中期,大学掀起了朦胧诗的热潮,自小热爱文学的戈麦自是如鱼得水。特别是北岛等朦胧诗人到北大讲座,更是把戈麦的诗情撩拨得一飞冲天。戈麦大二时,论文《异端的火焰——北岛研究》,获北大“五四科学奖”本科生唯一的最高奖项二等奖(一等奖空缺),同时被日本研究北岛诗歌的学者高度赞赏。按理,这样的多才多艺,这样的出类拔萃,在北大的校园就像一颗星星,戈麦可以扬眉吐气,可以霸气爆表。可是戈麦却仍是孤独,仍是性格极为内向。

读书时,戈麦把时间花在学业和写诗上,他拒绝社交。1989年,戈麦北大毕业分配到《中国文学》出版社工作,围墙外看繁花似锦,身处其中才知是死水不惊。作为理想主义者,戈麦在工作中并没有找到自己幻想的生活,日复一日刻板的改稿工作,更让他苦闷彷徨。戈麦这个笔名,据说是来源于故乡北大荒那一望无际的麦田给他的启示。但是戈麦的诗,无论是在大学里写的,还是工作后的创作,文字里透露的迷茫、忧伤、绝望甚至死亡的气息,很难找到麦田的蓬勃。“我手捧一把痛楚,一把山楂/把一切献给广阔的家园/献给燃烧中灼热的胸怀”(《红果园》),戈麦幻想把精神家园建在红果园,可现实的红果园是,“家乡的红果园/心灵的创伤连成一片”,红果园成了戈麦回不去的精神故乡,灵魂和肉体又在他乡飘荡。

于是,他的精神也发生分裂:“好了,我现在接受全部的失败/全部的空酒瓶子和漏着小眼儿的鸡蛋/好了,我已经可以完成一次重要的分裂/仅仅一次,就可以干得异常完美”(《誓言》)

经过几十年的压抑后,20世纪80年代,诗人们的情绪喷薄而出,诗歌噪热了年轻人的心,从首都到乡村,读诗,谈诗,写诗,成了一种狂热的时髦。1989年以后,社会转型,诗歌就像暮春的花朵,不再被社会追捧,诗人一夜沦没。理想与现实的脱轨,让戈麦敏感的心灵更有一种被时代抛弃的感觉:“朋友们渐渐离我远去/我逃避抒情/终将被时代抛弃”(《诗歌》)戈麦在个人情感上,也特别渴望爱情,有自己心仪的姑娘,但他被爱情辜负。

从出生就在北方土地上生长的戈麦似乎对北方没有好感,他说:“北方是一道死门/归来的燕子/像一块冬云/从冰冷的台阶上/缓缓升起/日子便大片大片剥落/油箱内落满被寒冷缝过的痕迹/无人提起”(《隆重时刻》)于是,诗人一直向往南方,不知道是向往南方自由奔放的大海,还是关乎着南方的雨巷,他写过很多关于南方的诗,“像是从前某个夜晚遗落的微雨/我来到南方的小站/檐下那只翠绿的雌鸟/我来到你妊娠着李花的故乡”(《南方》)。戈麦肉身画地为牢钉在北方的灰色苍穹之下,灵魂却《眺望南方》,竖起《南方的耳朵》,南方在他心里到底有什么隐喻?就连他的好友西渡也无法解读其中幽妙。“四处是亭台的摆设和越女的清唱/漫长的中古,南方的衰微”,也许是诗人想望中的精神家园?

“对于我们身上的补品/抽干的校样/爱情、行为、唾液和革命理想/我完全可以把它们全部煮进锅里/送给你,渴望我完全垮掉的人。”肉身得不到安歇,灵魂找不到故乡,理想总是那么虚幻,戈麦在看不到理想的路上终于垮掉了。1990年戈麦的精神支柱母亲走了,他感觉灵魂成了个弃儿,尽管他有彼此相爱的哥哥,他也写过哥哥是“等待我成年的人/在我成年之后/等待着我的衰老”。但是,戈麦终究没有耐心让哥哥等待他衰老,1991年10月的一个下午,喝了点小酒的戈麦到西渡房间坐了半晌走了,他把自己所有的手稿装在一个书包里扔到茅厕,未留下任何片言只语,然后走向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殉道的万泉河,怀沙抱石,让清澈的河水带他清洁的灵魂回到理想的家园,享年24岁,他是中国当代诗人中最年轻的一个抛弃世界的诗人。

1990年前后,也许是诗人们最迷茫的时代,不止海子、戈麦,那个“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的顾城也随后自杀,就连那个《万水千山走遍》的三毛,也不愿再听听《哭泣的骆驼》,毅然用一只丝袜,吊着风筝般的灵魂飘向那遥远的地方。20世纪90年代,诗人不再受宠。戈麦一个月几十元钱工资,买了书后连吃饭都是问题,寒冬连个取暖的地方都没有,经常到熟人家借宿。生活的贫苦是一方面,戈麦最痛苦的可能是他殚精竭虑写出的诗并不受重视。戈麦是个唯美主义者,路在何方是一代人的焦虑,偏偏诗人又是先知先觉的敏感者,宁为玉碎泣血的啼鹃,也不愿为生活的苟且戴铐共舞。戈麦还没学会在迷茫无望中与平庸的生活和解。

于是戈麦走了,化作“一只杜鹃委婉地走在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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