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鹭受伤落在湖滩边,多部门联合救助

2024-12-04 2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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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开展2024年“清残网、战枯水”禁捕管理常态化执法行动中,发现一只受伤的苍鹭。

据悉,苍鹭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常栖息于江河、湖泊等水域岸边及浅水处和湿地中,苍鹭嘴、颈和脚均很长。执法队员介绍,这只受伤的长嘴苍鹭是在濂溪区新港镇江叽村水域湖滩边发现的,发现时,它的左腿及左翅受伤无法行走、飞行。为积极落实鄱阳湖区联谊联防联治工作部署,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同林业部门进行对接,并将其送至浔阳区农林水务局专业人员处进一步治疗。


(周杰 九江日报记者 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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