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自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我市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省内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给予500元补贴。其中,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增加100元补贴(同一新车不重复享受补贴,每位消费者享受不超过2次补贴)。
据了解,本次补贴按照先购车后申领的方式进行。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消费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登录云闪付APP,进入“江西消费品以旧换新”省服务平台电动自行车专区,上传电动自行车“交旧换新”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旧车登记证照片及信息,回收企业向消费者反向开具发票照片及信息,新车发票照片及信息等(以上资料的身份信息均需保持一致)。
申请人完成申请填报后,可通过省服务平台查看申请审核进度。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见习记者 曹海清 九江日报记者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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