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
九江市场监管、九江交警发布
具体企业名录如下
↓↓↓
为贯彻落实《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和九江市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全市临时通行标志电动车淘汰工作,现就我市电动车“以旧换新”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统一向社会公布各地电动车“以旧换新”置换点(名单附后,仅供参考),消费者可通过电话或就近前往置换点咨询。
二、置换点不得将旧车回收翻新后假冒新车再出售,或者提高新车价格来获取利润。
三、置换点应倡导让利于消费者,最大限度为消费者提供满意、高效的服务。
四、旧车定价应遵循市场规则,包括车辆品牌、型号、年份、电池配置等情况进行合理评估,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意竞争,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五、置换点应正确处置旧车后续回收问题,选择与正规合法的回收公司合作,做好相关出入库登记,确保报废车、废电池流向可控,并将旧车临牌收集保存定期上交车辆登记管理部门。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9日
具体企业名录如下
↓↓↓
全市电动车“以旧换新”置换点名单
(来源:九江市场监管发布、九江交警)
编辑:王嘉琪
责编:钟千惠
审核:朱静
扫一扫二维码下载掌中九江
咨询热线:0792-8505892
Copyright © jiujiangzhangkongchuanmei.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3005689号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612019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