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管理中如何解决拖欠租金“老大难”问题,一直是困扰各地的难题。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积极探索公租房动态管理“两治三步”新模式,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截至5月底,该中心运用新模式,成功收回公租房333户,并有110户承租户主动缴纳欠缴租金,取得了实质性效果,保障了公租房合法权益。
“为着力解决中心城区公租房拖欠租金问题,我们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开拓思路,创新做法,成功探索出这一动态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了后续管理难、收费难等问题,效果明显。”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依据公租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市住房保障部门专门制定了《依职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操作办法》。一种模式是,对于承租户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且无法联系的情形,采取依职权收回房屋的整治方式,按照“一认二告三证”三步走落实到位,及时予以清退。房管所对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承租户反复联系无果后,依次核实承租人6个月期间未使用水电、书面函告承租人所在地派出所和社区、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等工作,若仍无法联系,可认定为该情形。同时,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其官网、九江日报、承租人承租楼栋等处发布公告,将相关事项广而告之,公告期限2个月。公告期满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委托公证机构对房屋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员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屋内情况进行摄像拍照上传至“公证云”,对物品清点装箱封存,搬离至保管地点,收回的房屋张贴封条,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此过程邀请社区、派出所或物业等参与。收回的公租房将重新纳入摇号分配范围,承租户恢复联系后按公租房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另一种模式是,对于承租户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且在住拒缴的情形,采取行政处理的整治方式,按照“一告二决三催”三步走落实到位,提升清退效能。主要做法是,对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且实际在住的承租户,经房管所联合物业多次催缴无果,且在下达律师函后,承租户仍拒不缴纳租金,市住房保障部门委托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理措施,将《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告知书》送达至承租户,告知其行政处理内容和陈述申辩权利等相关内容。陈述申辩期后,市住房保障部门研究并实施行政处理决定意见,将《住房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至承租户,若承租户不服处理决定,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承租户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据《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向承租户送达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催告书,若在催告书送达10日后,承租户仍不履行义务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胡英鹏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包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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