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
柴桑区公安局发布
严厉打击整治
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具体如下:
关于严厉打击整治
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有效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打击整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通告如下。
一、严禁编造、传播不实信息。对网络传播的文字、图片和视频等信息要仔细甄别,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不得臆想、编造谣言,不得随意发布、转载、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对已发布和转载来源不明或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要及时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二、坚决远离网络暴力。广大网民、网络自媒体不得通过网络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不得以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不得违法收集和发布公民的个人信息;不得蹭炒热点、推广引流,严禁利用互联网推送和传播有关网络暴力的信息。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网站平台及网络自媒体要规范内容生产、发布、传播各环节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内容主体责任,及时处置网络谣言等信息,斩断谣言传播链条,全力挤压谣言滋生传播空间。
四、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相关网站、平台和网络账号进行依法处置,并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积极举报网络谣言。鼓励广大网民对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快手、抖音等网络平台传播的网络谣言进行举报,鼓励广大网民广泛传播官方信息和正能量信息,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举报内容:
(一)利用信息网络编造疫情、险情、灾情等重大突发事件虚假信息,引发群众恐慌,扰乱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二)借热点事件造谣引流、非法牟利的;
(三)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开设虚假网站和社交网络账号,实施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
(四)通过人肉搜索、网络“开盒”等方式公开曝光他人隐私信息的;
(五)编造虚假信息,利用微博、论坛、抖音、快手、微信、短信、社交平台、邮箱等途径发布不实言论、图片及拼接视频,或在网络上散布、组织他人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政府形象,损害他人声誉、名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六)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七)其他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线索。对上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各网络平台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增强辨别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做网络文明的守护者。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积极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投诉举报方式:
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2-6812018、110
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
2024年3月7日
(来源:柴桑公安)
编辑:钟千惠
责编:刘芸
审核:姜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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