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超标......九江51户家庭被取消公租房住房保障资格!

2024-01-26 15:18:00   
浏览量 31075

因住房面积超标,125日,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发布决定,取消51户住房保障对象相应住房保障资格。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市置地公司运营管理的续租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进行逐一核查。

经动态核查怡溪苑、怡庐苑二期共有51户住房保障对象,因住房面积超标、资助住房面积超标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第一时间对该51户承租家庭在系统冻结住房保障资格下发《取消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将继续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承租家庭及时整治,让公租房真正用于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来源: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编辑:魏菲

责编:许钦

审核:杨春霞

继续阅读
热门评论

扫一扫二维码下载掌中九江

咨询热线:0792-8505892

Copyright © jiujiangzhangkongchuanmei.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3005689号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612019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