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向群体
二、优免政策
三、入园办法
四、奖励办法
短视频平台奖励(抖音、快手、哔哩哔哩、视频号)
7.单条视频播放量达到600万,奖励人民币4000元;
8.单条视频播放量达到800万,奖励人民币6000元;
9.单条视频播放量达到1200万,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封顶10000元)
小红书平台奖励
(封顶5000元)
五、创作形式
1.作品需围绕庐山吃住行游购娱等方向进行创作,并在发布时带庐山话题;
2.视频作品不得低于8秒,图文作品不得少于200字,画面清晰连贯,内容积极向上,不得含有庸俗媚俗、宗教歧视等,且作品不能掺杂其他景点内容;
3.创作内容及账号数据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获奖资格;
4.庐山文旅控股集团有权使用获得新媒体奖励的作品,景区付费邀请的摄影师、网红达人等发布的作品不再奖励。
5.同一内容只奖励1次,同个账号年度累计奖励最高2万元。
六、作品报送及审核
1.报送作品发布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送方式:所有参评作品均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送(报送邮箱:lswlkgjt@163.com);
3.报送要求:
(1)数据统计截止时间应在作品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未在规定时限内做好相关数据记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送时间最晚不得超过数据统计截止之日后30日;
(3)报送邮件应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微信号+手机号)等基本信息;参评账号主页链接,参评作品链接,参评账号实名认证页面截图,作品播放量、互动量(点赞、评论、转发量)、数据分析截图,参评作品及素材等内容。
4.统计规则:
(1)各平台发布内容使用素材基本一致的视为同一内容,不得重复参评;
(2)各平台间播放量、互动量等数据均不累计,以报送的各平台发布内容中,对应奖励金额最高的一项为准;
(3)播放量奖励与互动量奖励以对应奖励金额较高的一项为标准进行发放,二者不累计发放;
(4)共创作品奖励将以主账号数据为准并发放至该作品主账号报送人处;如主账号未报送,则根据报送情况,选择数据较高共创账号进行奖励金额发放;
(5)作者账号必须进行实名认证,由庐山文旅控股集团进行资料、内容审核,通过审核后将有工作人员联系发放奖金,奖金为税前金额,每个月核发1次奖励,税费由庐山文旅控股集团代扣。
七、其他
(来源:庐山文旅控股集团)
编辑:王文婧
责编:许钦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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