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近日印发。
醉驾从重处理情形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理:
醉驾从宽处理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
醉驾被告人一般不适用缓刑
处罚金的判决依据
起刑点一般不应低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应情形的罚款数额;
每增加一个月拘役,增加一千元至五千元罚金。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时
该如何定罪
自动投案的界定
(来源:新闻联播微信公众号)
编辑:魏菲
责编:许钦
审核:姜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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