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
服务大厅开通啦!!!
为进一步做好军人退役服务保障工作,简化军人退役相关办理程序,从今年起,每年3月、9月份,正值退役军人集中返乡报到之际,九江公安户政窗口会同各地退役军人窗口进行合署办公,为退役士兵集中办理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核发居民身份证两件事。
收集所需办事材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登记,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居民身份证。并且申请人可按自愿原则选择在户政窗口领取或者邮寄方式领取办好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让退役军人切实享受“一站式”服务,全面提升退役军人的归属感、荣誉感和对相关服务的满意度。
“以前听老班长们说过,退役返乡报到登记手续要跑很多部门,10多天也不一定能办好。”退役军人魏先生说:“现在一个地方、一个窗口、一次就能办好所有的审批和转接手续,最方便的是,等身份证办理好了,通过邮寄就能送到家里,这可太方便了。”退役军人们对公安局户政窗口快捷办理业务表示感谢,并为户籍民警辅警们热情的态度和高效的服务点赞!
一、落户原户籍地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原户口本;
3、退伍证;
4、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的安置接收证明;
5、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二、落户房产名下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原户口本;
3、退伍证;
4、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的安置接收证明;
5、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6、房屋权属证明。
三、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原户口本;
3、退伍证;
4、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的安置接收证明;
5、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6、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注:办理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时,发现申报人注销户口与现申报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须其提交部队或者其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认定)身份证信息等证明。
(来源:九江公安)
编辑:钟千惠
责编:许钦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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