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一案例入选江西法院服务保障民生十大典型

2023-07-22 1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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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评选了全省法院服务保障民生十大典型案例。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打击强迫交易 保障交易安全——李某、纪某等人强迫交易案》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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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李某、纪某等人纠集在一起,在江西九江、吉安、景德镇和福建三明等地的菜场及其周边摆摊卖货,通过模糊价格的方式引诱老弱顾客购买墨鱼。其中,李某、代某(另案处理)等人负责摆摊“坐庄”卖货,纪某、徐某、占某等人负责扮“托”引诱顾客,李某还负责提供车辆接送。在被害人按斤购买并付款后,才告知售价是按两计算,并要求补足差价。当被害人拒绝时,负责扮“托”的被告人谎称摊主是少数民族,不买会被找麻烦;负责“坐庄”卖货的被告人则假装呵斥或殴打扮“托”的被告人,通过语言恐吓、行为威胁等“软暴力”手段,让被害人产生恐惧而付款。上述被告人在各地实施强迫他人交易行为共计43起,交易金额共计 16765元。

 【裁判结果】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纪某、徐某、占某使用言语恐吓、行为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强迫十名以上的顾客购买商品,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四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李某、徐某有犯罪前科,可从重处罚。四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共同的犯罪事实,均有坦白情节,依法均可从轻处罚。四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且李某自愿以冻结的账户资金缴纳罚金,纪某、徐某、占某的家属分别代其预缴罚金保证金,依法均可从宽处理。李某自愿以冻结资金退缴赃款,纪某、徐某、占某的家属分别代其主动退赃,具有悔罪表现,均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四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宣判后,四人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司法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喜欢通过各种“软暴力”手段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破坏社会安定和谐,危害巨大,影响恶劣,必须高度重视、依法惩治。本案就是精准识别“软暴力”行为、从严惩治强迫交易犯罪、依法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的典型案例。本案被告人使用的扮“托”“软暴力”行为具有手法新颖、隐蔽性强等特征,犯罪分子通过渲染民族特征、言语恐吓、行为威胁、“局外人”欺骗等手段,给被害人造成行动麻烦、心理压力等不利影响,从而威逼被害人付款,侵犯众多老弱顾客的合法权益。审理法院将扮“托”“软暴力”行为依法认定为强迫交易,并对涉案被告人定罪处刑,展现了司法机关打准打实的责任担当,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者,有效挽回了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及时恢复了涉案群众的安全感。

 小案件,大民生。下一步,浔阳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案件审执质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浔阳法院)

编辑:钟千惠

责编:刘芸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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