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双语实验学校为九江经开区管辖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设重庆路校区、中环路校区、沿浔校区。学校确立“人才立校、质量兴校、规范治校、实干强校”办学思路,构建“中国心、现代情、文明人”的育人特色,朝着“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家校共同协作、社会共建育人”的省级示范名校的办学目标砥砺前行。全校教师爱岗敬业,潜心育人,业绩卓著。学校先后获得60多项全国、省、市、区级荣誉称号。
根据《九江市2023年中小学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九江经开区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现将本校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新生报名注意事项
01
2017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不足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全国电子学籍。已经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具有学籍的儿童不允许参加一年级新生报名,杜绝留级和重复就读行为。
02
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含51%)。
03
2023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中心城区房产在4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中心城区房产在5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2025年及以后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一套中心城区房产在6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学习阶段内另一个家庭再次以该套房产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社会发展局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04
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不动产权(房产)证、实际居住地均保持一致。凡户籍、居住不动产权(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三地不一致的,视具体情况确定其就读公办学校。仅本人户口“搭户”在亲戚朋友家的,须在办理更换监护人的公证手续后办理报名手续。户口“迁移”到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上的适龄儿童,回父母户口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并到相应的服务片区所在地学校报名。全家户口“空挂”或“搭户”在亲戚朋友家的适龄儿童应把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后,到户口所属地的小学报名。
报名条件及学区范围
01
报名条件
属本学区范围内的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地与不动产(房产)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一致且已入住的新生均可报名入学。
02
学区范围
长城路以南、长江大道以西、九瑞大道以北部分。
备注:九瑞大道以南、南海路以北、长江大道以西、兴业大道以东部分在新增小学网点布局前,一年级新生可以在双语中环路校区就读。
报名办法
请一名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到校登记录入信息,特别提醒:须准备能上网的智能手机带到现场,提前下载“支付宝-赣服通”APP,以便顺利登录“九江市义务教育智慧入学数字平台”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01 家庭户籍本原件。
儿童户籍应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夫妻户口分开的,须提供双方户口本及结婚证原件;若房产所有人为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则儿童户籍应与父母一方以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02 户籍所在地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原件。
说明:①产权证为不动产证的,须提供产证原件;②若是老房产证,且因贷款等原因在银行抵押,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注意:必须为复印后再加盖房产局公章),另须提供土地证、契税证原件佐证,不含购房合同;③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儿童监护人及儿童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房产局鉴定);④房产所有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须提供房产局开具的儿童父母及儿童本人在本市的无房证明。
03 孩子的出生证原件。
(温馨提示:户口、房产证件有效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前。)
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25日。具体安排如下:
7月24日:长城路以南、长江大道以西、九瑞大道以北部分
7月25日:九瑞大道以南、南海路以北、长江大道以西、兴业大道以东部分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转学说明
根据九江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九江经开区社发局《九江经开区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非九江经开区城区学校的学生确需转入双语实验学校中环路的,请一名监护人持房产证、户口本(房产证、户口本要求同新生)、学生学籍卡(或成长手册)于8月16日到双语实验学校中环路校区登记。
1.二、三年级有少量学位,若登记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直到额满为止(每班人数不得超过规定人数),其余学生由区社会发展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2.四、五、六年级各班均没有空余学位,来登记转学的学生由区社会发展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招生电话:0792-8889109
(来源:江西省九江双语实验学校)
编辑:左丹
责编:许钦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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