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首例!一男子利用已故母亲身份,骗取医院精神类药品

2023-07-12 08:16:02   
浏览量 29162

多次冒用亲人身份

骗取医院信任

让医生为其开具

精神药品(吗啡缓释片)

图片

近日,永修公安主动作为

查处两名涉案违法行为人

据悉,这是永修警方

首次破获骗取精神类药品案件

图片

图片

今年7月份,江上派出所在开展夏季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中,了解到朱某冒用自己母亲(几年前已故)癌症晚期的身份,继续在医院骗取精神类药品,获悉情况后,江上派出所立即联合县局刑警大队开始调查取证,并一举将违法人员朱某、张某抓获。

图片

图片

经突审,朱某交代,其母亲生前患了癌症,晚期时医生为其开具精神药品(吗啡缓释片),前几年其母亲病逝后,朱某继续利用其母亲身份在医院骗取药物,并提供给张某。张某交代,自己的母亲患有佝偻病和帕金森且经常发病疼痛,一次偶然的机会吃了朱某母亲的药物(吗啡缓释片),病情明显好转,但其母亲的病不属于能开该药物的范畴,无法在医院开到该药物。朱某母亲去世后,两人经过商量,决定由朱某继续冒用其母亲身份骗取药品给张某母亲服用。

图片

目前,因为考虑到朱某冒领精神类药品是为了给朋友母亲治病,且张某母亲也已经在近期去世,朱某已经停止冒领精神类药品。最终永修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涉案人员朱某和张某行政罚款处罚。

图片



法条链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来源:永修公安)

编辑:钟千惠

责编:刘芸

审核:姜月平

继续阅读
热门评论

扫一扫二维码下载掌中九江

咨询热线:0792-8505892

Copyright © jiujiangzhangkongchuanmei.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3005689号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612019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