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九江一男子网络造谣被查处!

2023-06-11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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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网安局

“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部署要求

永修公安持续聚焦

网络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突出问题

积极发现本地造谣传谣违法线索

依法开展打击整治

近日

查处一起网络造谣案件

行政处罚一名违法人员


5月27日

永修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

在开展网络巡查时

发现某网络视频平台

有网民杜某

用自己的账号发布一则为

“披着羊皮的渔政老狼,知法犯法,下网捕鱼”

的短视频

经查

该视频反映内容不属实

当天渔政部门

是在正常开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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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罔顾事实

为博取眼球获取流量

仍然剪辑合并

两个正常开展作业(整理渔网)视频

并配文捏造“渔政下网捕鱼”发布

其间

虽然有网友在短视频后留言

指出其涉嫌造谣传谣

但杜某不为所动

坚决不删除造谣视频

并怒怼留言提醒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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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捏造事实

网络造谣

给渔政部门造成负面影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永修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对杜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目前

杜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删除了该视频

写下保证书

保证以后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依法上网

文明用网

积极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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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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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依据《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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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在网络上虚构、捏造事实

滋事、造谣等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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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修公安)


编辑:王嘉琪

责编:许钦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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