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网安局
“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部署要求
永修公安持续聚焦
网络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突出问题
积极发现本地造谣传谣违法线索
依法开展打击整治
近日
查处一起网络造谣案件
行政处罚一名违法人员
5月27日
永修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
在开展网络巡查时
发现某网络视频平台
有网民杜某
用自己的账号发布一则为
“披着羊皮的渔政老狼,知法犯法,下网捕鱼”
的短视频
经查
该视频反映内容不属实
当天渔政部门
是在正常开展作业
杜某罔顾事实
为博取眼球获取流量
仍然剪辑合并
两个正常开展作业(整理渔网)视频
并配文捏造“渔政下网捕鱼”发布
其间
虽然有网友在短视频后留言
指出其涉嫌造谣传谣
但杜某不为所动
坚决不删除造谣视频
并怒怼留言提醒的网友
杜某捏造事实
网络造谣
给渔政部门造成负面影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永修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对杜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目前
杜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删除了该视频
写下保证书
保证以后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依法上网
文明用网
积极传播正能量
普法小课堂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依据《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在网络上虚构、捏造事实
滋事、造谣等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永修公安)
编辑:王嘉琪
责编:许钦
审核:朱静
扫一扫二维码下载掌中九江
咨询热线:0792-8505892
Copyright © jiujiangzhangkongchuanmei.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3005689号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612019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