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办
1.实现户籍业务在全市范围通受、通办,在全市范围内任何一个户籍派出所办理补(换)发户口簿、出生落户、死亡注销、非主项变更(婚姻、学历等),换发、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户籍业务“全城通办”。
跨江办
2.对湖北黄冈、黄石、咸宁三地居民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5个事项提供“跨江通办”一站式服务。
马上办
3.落实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全面落实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为群众提供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接收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服务。
4.对中高考生、参赛运动员等急需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制证。对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而忘带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具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条件的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辖区派出所,根据实际需要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
5.对就(创)业人才、投资经商人员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可直接申领居住证,手续齐全的,当日制发。
免费办
6.首次办理身份证、户口簿、准迁证、迁移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7.为办事群众免费提供材料复印、扫描服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免费照相服务。
延时办
8.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通过公开办公咨询和预约服务电话、微信号等方式,推行窗口延时、预约服务,积极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和业务办理。
简化办
9.简化户籍信息主项变更业务的县(市、区)局审批程序(出生日期、民族变更两项除外),材料齐全的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由派出所办结,并可根据群众需要提供邮寄服务。
10.16周岁以下人员身份证照片在2年内,16周岁以上人员身份证照片在5年内的,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按照群众自愿原则,可以使用原身份证相片信息,不需重新照相。
上门办
11.集中进企业、进校园为员工、学生办理居住证,并统一送证,让群众“一次不跑”。
12.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长期卧床等特殊困难群众,上门为其办理户政业务。
一次办
13.群众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业务,到证后可按群众需求提供邮寄证件服务,实现“一次办结”。
14.全市所有派出所增设交管业务窗口,3类18项简单高频交管业务均可办理。
容缺办
15.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夫妻投靠迁移落户等12项户籍业务,实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学历证明容缺办理。群众在办理相关户籍业务时,无法提供或未携带相关证明的,经告知承诺并核查相关电子证照信息后,户口登记机关不再要求提供相关纸质证明。
16.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户口迁移、户籍类证明、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线上办
17.推行在江西公安为民服务网上办事系统和赣服通APP平台线上办理:已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5年内需补领、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业务,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无违法犯罪记录、新生婴儿出生落户申报(办理条件:婴儿在江西省内出生、婴儿父母已领结婚证且为江西省内户口)。
(来源:九江公安)
编辑:魏菲
责编:刘芸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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