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彭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邵春霞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飞、方修武、王文霞、刘小江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曹利平及县法检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书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严双双同志辞去彭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彭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严双双辞去代表职务的
请求的决定
(2022年9月27日彭泽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通过)
因个人工作调离彭泽,严双双请求辞去彭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彭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严双双辞去彭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严双双的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有关辞职请求的决定报彭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彭泽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9月27日彭泽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亮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决定免去:
岳文同志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来源:九江彭泽发布)
编辑:钟千惠
责编:许钦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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